在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中,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主体,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,法院有可能对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等措施。如果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实际控制人被责令限制消费、被纳入所谓的“黑名单”telegram中文版,作为法定代表人,有没有法律救济措施可以摆脱黑名单呢?
一、失信名单的限制期限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除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外,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是两年期限。该两年期限届满后,法院会删除相应的失信信息的。
同时需要知悉的被纳入失信名单和被限制消费令是不同的,限制消费令的期限是由法院自行设定的,不会因为删除了失信信息就自动解除限制消费令的。
二、如何解除限制消费令?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《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》,解除法定代表人的消费令,首先应当解除对单位的消费限制,除非有这三种情形:被执行人另外提供担保、申请执行人也要同意、被执行人也就是单位履行了生效判决。
但是,如果企业单位不履行或者无力履行还款义务,法定代表人难道要终生被限制消费吗?
三、法定代表人人如何恢复自由身?
除了上述三种情形下whatsapp网页版,被限制消费、被纳入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,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解困?有,目前看可以尝试通过下列途径寻求恢复自由身。
1、申请企业破产
由于被执行人是企业单位,所以可以依据《企业破产法》申请企业破产。申请企业破产被法院受理后,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,破产程序终结后,法定代表人被限制消费的法律主体已经不存在了,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法院解除对法定代表人的消费限制了。
不过在申请企业破产时,可能不同的地方法院会有不同裁判结果,尤其在申请破产阶段,有的地方法院会因为企业是被执行人而不受理企业破产whatsapp登录,或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受裁定不予破产。